身體裡的我的某個部分,像是卡在一個停滯的時空哩,無法後退也不能向前走。

從小,遇上喜歡的男生,我就會作傻事情。

跟他聽一樣的CD、參加一樣的社團、借他抄考卷、借他錢之類的。

想要讓對方知道,因為我喜歡你,所以想要跟你作一樣的事,想要對你好。

很久很久後才知道這樣很傻氣,因為喜歡與愛不是交換;不是我對你好一分,你就會多愛我一點。也不是像父母對孩子那種,不論你是誰,無論如何都會愛你的那種愛。

以為我已經從這個課題畢業了,但沒想到還是在異鄉感受到寂寞的時候又重蹈了覆轍

只是小事,但一意識到自己又這樣了,只能暗自對自己氣惱,怎麼又讓那個小女孩跑出來了呢?

什麼時候才有勇氣大聲說出:我對你好,並不是理所當然;我對你好,是因為我覺得你很不賴?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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